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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	10.5  连体结构 
          10.5.1 
          10.5.2 7 			度(0.15g)和 8 度抗震设计时,连体结构的连接体应考虑竖向地震的影响。   
注:1 《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》(GB 55008—2021)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。 
  2 第 4.3.6 条取代。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10.5.3 
          10.5.4 
          10.5.5 
10.5.6 抗震设计时,连接体及与连接体相连的结构构件应符合下列要求: 
  1 连接体及与连接体相连的结构构件在连接体高度范围及其上、下层,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采用,一级提高至特一级,但抗震等级已经为特一级时应允许不再提高; 
  2 与连接体相连的框架柱在连接体高度范围及其上、下层,箍筋应全柱段加密配置,轴压比限值应按其他楼层框架柱的数值减小 
0.05 采用; 
  3 与连接体相连的剪力墙在连接体高度范围及其上、下层应设置约束边缘构件。  
注:1 《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》(GB 55008—2021)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。 
  2 第 4.4.14 条取代。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
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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